时间:2026-01-03人气:-
近些年,微商在微信朋友圈里像雨后春笋似的冒出来,随之问题也产生了。4月14日至21日,12345市民服务热线总共受理了微信交易类工单248条,平均每天30多件。问题涵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虚假宣传乃至恶意诈骗等。可是因为存在法律盲区、地域跨度大等问题,消费者维权碰到了较大障碍。
付完定金就被“拉黑”
4月13日,出于应朋友推荐,曹先生添加了一个售卖“各类摩托”的微信号。“他于微信之上给我发送了一张进口摩托车的图片,其外观以及类型我皆是无比喜欢的。”曹先生宣称,在跟微商经过协商后,最终所定的价格为15000元,曹先生得经由微信转账去支付1000元的定金。
使曹先生感到意外的是,在他给微商转了1000元之后,对方表示1000元仅仅是摩托车的打包以及运输所需费用,若要发货则需再付摩托车价格一半的费用。曹先生觉得自己即便再付更多钱也依旧拿不到摩托车,所以要求那个摩托售卖商先发货、然后再付款。
被对方拒绝以后,曹先生提出退还1000元定金的要求,然而那个微商却在微信上把他“拉黑”了。并且,当初向他推荐微信号的朋友也没办法联系到对方。曹先生依据聊天记录发觉,那个微商曾说过他们公司在市中区济微路73号,可是等他到当地探寻时却没找到该公司。
800元买了个空盒子
正如曹先生那般情形,楚先生,一个月之前,于微信朋友圈内,瞅见有人在售卖汽车大灯一事,经过交流并砍价之后,楚先生最终先行支付了800元定金,而剩余的那一半款项,待货物送达之后再进行付款。
楚先生称,那个从事微商的人,将汽车大灯打包时的图片发给了他,图片里边呈现出来的,用于打包的箱子,是木质的箱子 。过了两天,他收到了一个空的包裹,包裹的形状如同手机盒 。他说这肯定不是他的快递,因为他的快件不可能这般小 。接着,楚先生拨打了那个微商的电话,然而没有人接听,电话号码所显示出来的位置是广州 。
“我拨打时,使用的是我对象的手机,但却打不通。”楚先生说道,上当受骗的并非只有他一人,他在淘宝搜索相关信息之际,包括河南等多个地区,都有人曾反映存在类似的经历,。
“假一赔十”却卖假货
3月底,市民王女士在朋友圈里,看到有人售卖耐克运动鞋,图片上的鞋,看着和真品没什么差别,价格便宜一半,假一赔十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商家的承诺,吸引了王女士,于是她没太多怀疑就交了300元钱。
在三天之后,王女士所购买的运动鞋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了,等她将鞋盒开打之时,就感觉自己受骗了,摸着鞋子的质量,和那些正品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,同时做工也十分粗糙,王女士马上联系了那个微商,要求退鞋,然而却遭到了拒绝,还说王女士是在无理取闹。
明明你们所承诺的乃是正品,而且还能够进行退换,可为何此时此刻就行不通了呢。当王女士持续发送“我要到工商局去投诉你这般言语”之际,屏幕之上呈现出“消息已然发出,然而却被对方给拒收了此番字样。
热销信息真假几何

记者随机对不少市民展开了采访,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人讲,朋友圈当中存有微商发送出来的信息,甚至还有一部分人的朋友圈被微商给刷屏了。就微商所发的那些信息而言,每一个都说自己月收入超过了一万块,并且还不停地晒出收入的截图。微商真的有那么能挣钱吗?
化名王杰的这个人,是众多微商当中的一员,她平常在一家企业里上班,从去年10月起,王杰开始做微商,如今已代理5种以上的品牌及产品,她每日在朋友圈发10余条信息,而且几乎每条信息都有发货单截图以及打包好的快递截图。
不过,最近一个月来,王杰在朋友圈里发这些信息的频率变少了。“一方面是没多少人购买,另一方面是对自身产品缺乏信心 ”王杰讲道,她忙碌了半年时间,当下仍处于赔钱的状况。至于朋友圈里所发出的那些呈现出火爆态势的销售信息,“全都是虚假的!”王杰宣称,她所发的信息皆是上家发送给她的。“刚开始代理面膜的时候,我自己使用了一回,脸上出现了过敏反应,自那之后就再也不敢用了。”。
实际上,王杰所说的上家,指的是她的上一级代理商。并且,发送给她的微信对话截图、购买记录,还有支付宝打款记录,大多也是借助软件生成的虚假记录 。
想赚钱重在发展“下线”
借助虚假的交易记录,于朋友圈营造出一种生意极为火爆的虚假表象,以此来吸引微信上的好友,进而增加产品的售卖数量,其中更为关键重要的目的在于去发展下一级代理 。
王杰表示,于总代理情形下,存在一、二、三级代理等情况。其中,一级代理商具备发展二级代理商之能力作用,而二级代理商又拥有发展三级代理商的条件效能,并且,最低一级的代理商也需从其上一级代理之处进行批货操作 。
王杰称,一级代理商拿面膜货时,一盒面膜八十元,然而我们三级代理商拿面膜货时,却达一百二十元上下,他还表示,若想赚钱,就得发展下一级代理商。
王杰表示,有那么一阵子,他也这般去做了,然而始终觉得心里过意不去,故而就不再那样做了 ,货一旦拿到手以后便是不能退的,部分微商自己陷入了困境,有的是去发展下级代理,有的是展开虚假宣传销售,甚至有的低等级代理商开始对陌生人实施诈骗行为 。
法律存在盲区监管难
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针对网络交易给出了具体规定,当中表明,从事网络商品交易以及与之有关服务的经营者,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。然而,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新亮宣称,当下数量众多的“微商”,尽管从事网络交易,可基本上都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,这般私人之间的交易倘若存在欺诈行为,也极难获得法律保护。
市工商局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表明,微商出现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短暂,然而其发展速度相当迅猛,眼下存在着法律方面比较模糊的区域。大部分的微商并没有去办理营业执照,由此入行的门槛是比较低落的,其交易是处于个人跟个人之间的那种交易情况,管理起来是要面对诸多困难的。面对如此规模巨大的市场以及消费群体,行业当中乱象频繁地出现。再加上微商身份呈现出虚拟特性化,这就致使商品质量、退换货以及售后服务缺乏保障,出现纠纷之后消费者去维权是极为困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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